党团之窗
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- 发布时间:2019/08/09 浏览:
1、民主评议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, 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总支(支部)为单位进行。
2、民主评议应坚持实事求是、民主👩🏼🦱、公开、平等的原则📬🎨。
3🧙🏼🛁、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,评议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。
4🎥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:
(1)学习教育👩🏿🎨。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计划🦉,确定学习内容,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。
(2)自我评价🔑。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,对照党员标准,总结个人在思想🖕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,肯定成绩,找出差距,明确努力方向。
(3)民主评议🔤。召开党员大会,在党员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,党员开展相互评议,明确评议等次。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,征求非党群众意见✭。
(4)组织考察🫶🏽。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,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,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,并同本人见面。同时,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。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内外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👨🏼🚒。
(5)表彰、处理。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🍚,支部可进行表彰,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,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。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📶,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给予组织处理,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。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,要认真查明,严肃处理。
5👆🏻、 评议工作结束后🔖🤵🏻♀️,支部要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🤵🏼,并接受检查。
6、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📏、鉴定材料等▪️,按规定装入党建工作资料👷🏿,以便查阅